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芦芽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一期工程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的中部,横贯县域东西,范围覆盖北纬
38.59°~
39.10°和东经
111.82°~
112.30°之间的近方形区域。景区总体规划范围为
321km
2。景区开发将对芦芽山景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进行再现和挖掘,完善景区配套设施,并结合芦芽山特色建设符合以建设观光旅游、避暑修养、体育健身、宗教朝觐、休闲会议、科普科考和探险体验为主要功能的大型综合型省级风景名胜区。现就本工程建设情况做简要概述:
1
、建设项目名称:芦芽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一期工程
项目概要:
芦芽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一期工程项目隶属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的涔山乡、东寨镇、化北屯乡境内。芦芽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一期工程包括七个项目:①东寨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程;②万年冰洞景点开发建设工程;③支锅石景点开发建设工程;④大庙路口服务区建设工程;⑤芦芽林海游步道建设工程;⑥马仑草原景点开发建设工程;⑦东寨宾馆建设工程。
该项目可以改善当地旅游环境,促进宁武县经济结构调整,增大就业机会,解决农村闲散劳动力,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改善生活质量。增加全县经济创收,繁荣当地经济。宁武县人民政府对此表示积极支持。
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芦芽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项目可能带来以下不利影响:
①建设期施工破坏植被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废弃土石、施工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尽量减少占地,采取合理的施工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合理清洁和开挖方式,适当遮挡,洒水扬尘。运输汽车限速避免扬尘;施工废弃土石及时运至区外,综合利用,合理处理;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采取合理围挡降噪,运输车敏感路段禁鸣,敏感区仅允许昼间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②运营期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对生活污水及时处理,运至东寨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及时运至区外合理处置,综合利用。运营期游客噪声采取合理引导,加强宣传和管理。
③工程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可以因各环节产生的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对褐马鸡、黑鹳等国家保护动物的影响。环评提出采取禁止在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施工,采用合理的施工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规划和场地监测,运营期控制客流量,
搞好景区生态保护宣传工作,
加强游览管理和生态恢复等措施。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宁武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350-4785320
联系人:
侯继清
3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0351-4116819
;传真电话:
0351-4116819
;
联系人:乔工
4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建设期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和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建成后运营期
的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游客游览可能导致自然植被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等一系列环境问题,请公众对此谈谈有何看法、意见。
5
、公众可采取拨打电话
或上网
的方式了解项目情况。
6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
2008
年
8
月
15
日
截止。
宁武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八月
三十日